摘要
宏观经济:央行称中国10月外汇储备降至18个月新低,连续三个月下滑
央行11月7日更新的官方储备资产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30.98亿美元,为2017年4月以来**水平,环比下降339亿美元,降幅为1.1%,为连续第三个月下滑。
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30.98亿美元,较9末的30870.25亿美元减少339.27亿美元。此前两个月中国外汇储备分别减少82.3亿美元和226.91亿美元。
楼市政策:南宁各大银行房贷利率依然坚挺
南宁各银行的房贷利率依然“坚挺”,大部分银行的首套利率仍在上浮20%以上,四大行首套利率都在25%以上,精装部分* 高上浮可达40-50%。
南宁土地市场供应:本周南宁市新增2宗工业用地,出让总面积为10.6万㎡。GC2018-102地块位于经开区高岭路北侧、北部湾1号路西侧,GC2018-104地块位于经开区高岭路南侧、金阳路东面。
南宁土地成交:本周南宁市土地市场无成交情况。
商品房供应: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9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3098套,面积23万㎡。其中融创·九棠府供应3.98万㎡车位居首位。
商品房成交: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4465套,环比增长32%,成交面积36.7万㎡,环比增长32%。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2487套,面积27.1万㎡,环比增长25%;办公楼成交161套,面积1.7万㎡,环比增长31%;商业营业用房成交143套,面积0.99万㎡,环比增长27%。
一、宏观经济
央行:中国10月外汇储备降至18个月新低,连续三个月下滑
央行11月7日更新的官方储备资产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30.98亿美元,为2017年4月以来**水平,环比下降339亿美元,降幅为1.1%,为连续第三个月下滑。
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30.98亿美元,较9末的30870.25亿美元减少339.27亿美元。此前两个月中国外汇储备分别减少82.3亿美元和226.91亿美元。
海关总署:前10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增长11.3%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5.05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1.3%。其中,出口13.35万亿元,增长7.9%;进口11.7万亿元,增长15.5%;贸易顺差1.65万亿元,收窄26.1%。
**统计局:2018年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
2018年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其中,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6%;食品价格上涨3.3%,非食品价格上涨2.4%;消费品价格上涨2.8%,服务价格上涨2.1%。1-10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1%。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下降0.3%,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3%,服务价格持平。
**统计局: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9%,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
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87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11.5%,影响CPI上涨约0.18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0.1%,影响CPI上涨约0.2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8.5%,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禽肉类价格上涨4.3%,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6%,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3.2%和2.6%,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均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5%、1.4%和1.3%。
**统计局:2018年10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3.3%
2018年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3.3%,环比上涨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4.0%,环比上涨0.7%。1-10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3.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4.5%。
**统计局: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4.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3.18个百分点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同比上涨4.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3.18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12.4%,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6.7%,加工工业价格上涨2.5%。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上涨0.7%,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0.9%,衣着价格上涨1.2%,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1.0%,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1%。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同比上涨9.6%,燃料动力类价格上涨9.4%,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上涨5.6%;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下降1.7%。
**统计局:工业生产者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上涨0.6%,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0个百分点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上涨0.6%,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0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上涨2.8%,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0.9%,加工工业价格上涨0.2%。生活资料价格环比持平。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1%,衣着价格上涨0.3%,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2%,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2%。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价格环比上涨1.7%,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上涨0.9%,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上涨0.8%,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0.7%。
二、楼市政策
央行:发挥多渠道融资功能,改善民企的金融服务
11月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指出,下一阶段,央行将发挥债券、信贷、股权等多渠道的融资功能,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较好,前三季度民间投资累计同比增长8.7%,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民营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9.3%,相比于2015-2016年增速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在报告中也表示,总体上,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市场预期不稳定和金融风险偏好下降、融资渠道收窄的反映,部分民营企业陷入债务违约-信贷融资难度加大的负向循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与融资环境变化相互强化。
当然,部分民企治理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过度融资投资、过度多元化,也导致企业财务杠杆较高,抗风险能力较弱。此外,金融机构过度依赖抵押担保、激励考核机制不完善、尽职免责落实不到位等体制因素也加剧了民企融资难问题。
对此,央行强调,下一阶段,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发挥债券、信贷、股权等多渠道的融资功能,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一是发挥债券市场的引领作用。二是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扩大金融市场准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继续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发挥好“几家抬”的政策合力,通过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等多种方式,共同做好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同时,鼓励地方积极创新扶持方式,支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住建部:重拳治理房地产失信行为,已部署30城、101种行为将拉黑
11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显示,住建部重拳治理房地产市场失信行为,拟将101种违法违规行为“拉黑”,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失信行为整治力度。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住房保障方面、房地产市场方面等存在的101种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的,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的,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另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也将被“拉黑”惩戒。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住建部表示,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可以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机构采取下列特别惩戒措施包括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包括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措施。
同时,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南宁:银行房贷利率依然坚挺
以下是南宁十七家银行首套&二套的房贷利率(毛坯部分)。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南宁各银行的房贷利率依然“坚挺”,大部分银行的首套利率仍在上浮20%以上的,四大行首套利率都在25%以上,精装部分* 高上浮可达40-50%。
北京住建委:建立完善公租房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11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的监督管理。
《通知》重点从落实产权单位管理责任、强化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等9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公租房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其中,《通知》强调要切实落实公租房产权单位管理责任。按照“谁持有、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公租房产权单位是公租房使用监管的**责任人,要求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配备管理专员。
《通知》指出,要强化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负做好辖区内公租房项目使用监管和保障家庭资格管理工作。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公租房家庭,应由承租家庭申请地所在区住保部门依照规定取消保障房资格,5年内不允许再申请公租房及共有产权住房,并将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内容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通知》表示,要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代办公租房经纪业务。对提供公租房转租、转借等经纪业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予以从重处罚。
《通知》提出,要大力整顿网络平台发布公租房转租信息。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租房产权单位要及时关注主要网络平台中发布的疑似公租房转租信息,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通知》倡议,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手段推广应用。要求纳入市保障房建设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全面采用人脸识别、智能门锁等技术,强化人脸识别等技术措施与门禁相结合,实现非承租家庭成员不得随意进入楼栋单元门。
北京:房山区5个公租房项目剩余1984套房源开展快速配租
11月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房山区域内5个公租房项目目前尚有剩余房源约1984套,将面向房山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采取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配租。
此次开展快速配租的五个项目为燕保·阜盛家园、长阳广阳城、阎村紫欣苑、城关圣水嘉名、城关槠榆树项目。
其中,租金标准分别***为燕保·阜盛家园项目,为31元/建筑平方米·月(不分楼层、朝向),可配租房源共计1857套,其中,大套型约173套、中套型约551套、小套型约1133套。
其余长阳广阳城项目、阎村紫欣苑项目、城关圣水嘉名项目、城关槠榆树项目分别提供可配租房源12套、68套、26套、21套,租金标准分别为27元/建筑平方米·月、22元/建筑平方米·月、14元/建筑平方米·月、13.5元/建筑平方米·月。
公告显示,配租对象为2018年10月31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的房山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其中,优先家庭为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武汉:租赁住房单次租期不超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5年以上租金
近日,武汉市房管局联合武汉市国土**局发布《武汉市新(配)建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规定要求,今后武汉新(配)建租赁住房应全部用于租赁,不得“以租代售”,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20年,不得一次性收取5年以上租金,不得以收取保证金等其它方式变相出售。
规定还指出,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项目设计文件要求足额建设租赁住房,确保新(配)建租赁住房建设进度不滞后于所在出让地块其他商品房屋;原则上新(配)建租赁住房应相对集中,按幢布局。
同时,分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首期开发中须确保新(配)建租赁住房和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同步开工,同步交付;新(配)建的租赁住房以中小套型(90平方米以下)为主;对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经批准转为租赁住房的,10年内不得对外转让。
武汉:拟增加刚需房源数量,优先提供给刚需无房家庭购买
11月7日,武汉举行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会议消息显示,自2018年11月15日起,武汉市备案均价低于2万元/平方米(不含2万元/平方米)的商品房项目中销售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刚需无房家庭购买。
会议指出,将增加刚需房源数量,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山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刚需房源比例提高至****,其他区域提高至80%。
今年2月,武汉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试点工作,中心城区预售备案价格在18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新建项目,以及新城区全部新建项目中低于12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不少于40%(含40%)的房源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今年6月1日起,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武汉首套房需优先选房的房源比例,由40%提高到了60%。
今年9月,武汉出台刚需无房家庭**购房优先选房公证摇号规则,要求符合条件楼盘实行刚需优先选房时,必须使用由市公证协会统一研发的摇号软件实行摇号。
北京:重点针对保障房开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称,将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23日开展2018年下半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联合执法大检查。
北京市住建委将成立联合执法大检查工作领导组,并设立联合检查小组,重点针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两方面问题,随机抽查以在施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项目)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
通知显示,在工程质量方面,住建委将重点抽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混凝土结构、防水工程、外墙外保温、建筑外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涉及重要使用功能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检验与复试情况等。
在施工安全方面,将重点抽查参建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高处作业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防护栏杆、安全防护棚、安全平网、安全立网的设置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与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检验情况等。
通知强调,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且在检查结束后,将对安全质量执法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深圳:控制城中村拆除新建类改造,引导各区以综合整治为主
11月5日,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2018-2025)》(征求意见稿)。
**中明确**范围为深圳市城中村用地,主要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实际占有使用的土地,包括已划定城中村红线范围内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旧屋村用地以及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上述用地范围外形成的区域,不包括国有已出让用地,但包括登记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名下的用地。
该意见稿中明确被纳入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的城中村,在2025年之前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改计划。
通知中称,将控制城中村拆除新建类改造项目的节奏,确定未来7年内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有序引导各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辅助性设施加建、功能改变、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中村更新。
综合整治分区划定的对象总规模约99平方公里。其中,**期内综合整治分区用地规模为55平方公里,占比56%。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划定比例不低于75%,其余各区不低于54%。
按照分区划定原则,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米。明确综合整治分区内的用地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改计划。
此外,**中称,将鼓励综合整治分区内的用地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类更新。规范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深圳:公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处置办法
11月5日,深圳市**国土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已出让未建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的处置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办法中指出,已出让未建用地变更土地用途的,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由商业服务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其中,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其余建设为普通商品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含商业)。
第二,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等变更为居住用地的,按照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容积率核算建筑面积。其中,住宅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第三,由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应将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的30%建设为办公用房并无偿移交政府。
第四,由居住、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也可按法定图则调整程序申请将该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其住宅部分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商业部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建设和销售。
已出让未建用地生效法定图则确定的用途与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用途一致,或部分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但主导用途一致,因容积率调整增加建筑面积的,可以申请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商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的,除无偿移交需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外,还应将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部分的30%建设为办公用房并无偿移交政府。
对于居住用地增加建筑面积的,超出原合同约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均建设为可销售的人才住房。
三、土地市场
南宁土地市场供应
本周南宁市新增2宗工业用地,出让总面积为10.6万㎡。GC2018-102地块位于经开区高岭路北侧、北部湾1号路西侧,GC2018-104地块位于经开区高岭路南侧、金阳路东面。
地块位置:
南宁土地市场成交
本周南宁土地市场暂无成交情况。
四、商品房供应
1.新增预售项目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9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3098套,面积23万㎡。其中融创·九棠府供应3.98万㎡车位居首位。
2.各项目新增预售情况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供应住宅18.6万㎡,商业0.5万㎡,车位3.98万㎡,办公暂无供应,其中住宅供应以康岭花城供应3.5万㎡居首位。
五、商品房成交
1.商品房成交面积36.7万㎡,环比增长32%,住宅成交27.1万㎡,环比增长25%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4465套,环比增长32%,成交面积36.7万㎡,环比增长32%。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2487套,面积27.1万㎡,环比增长25%;办公楼成交161套,面积1.7万㎡,环比增长31%;商业营业用房成交143套,面积0.99万㎡,环比增长27%。
2、良庆区成交居首位,成交面积环比增长5.1%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良庆区成交商品房1192套,面积8.6万㎡居首位。其次是西乡塘区成交商品房935套,面积7.4万㎡。
3.各区各物业类型商品房成交状况
从商品房成交的区域分布来看,本周江南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居首位,面积为5.5万㎡,其次是西乡塘区成交5.46万㎡;办公用房以良庆区成交1.2万㎡为主;商业营业用房以兴宁区为主,成交套数为45套,面积0.23万㎡。
(因上周房管局商品房网签存在撤销签约的原因,故江南区本周商业用房成交数据为负数)
4.二手房成交
本周二手房成交457套,面积4.27万㎡,环比下降36%。其中青秀区成交194套居首位,面积1.87万㎡。
5.商品住宅可售存量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11月12日,南宁市商品住宅可售存量为60337套,可售面积为660.7万㎡,环比增长1%。按近六个月的去化速度计算,目前存量的消化周期为7.4个月,与上周相比多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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