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10:00,龙岗大道东侧的GC2015-123地块与玉象路以东的GC2015-134地块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广西唐美投资有限公司以出让起始价325万元/亩,总价23170.7190万元拿下龙岗大道东侧71.295亩地,楼面地价1218.75元/平方米。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起始价116万元/亩,总价45729.3419万元(约4.6亿)拿下玉象路以东394.2185亩地,楼面地价1450元/平方米。
地块成交公示
龙岗大道东侧的GC2015-123地块,面积71.295亩,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出让起始价325万元/亩。根据公告显示,地块需回建安置房,要求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可以预见,地块将打造刚需项目。
目前龙岗大道周边也进驻了不少**房企,如中铁(中国铁建·江湾山语城均价5800元/㎡ )、合景(合景·天峻广场均价6800元/㎡)、世茂(世茂·茂御府***4800元/㎡ )、宝能(宝能城市广场均价5880元/㎡ )、大唐(龙岗大唐果价格待定)等,地块若建刚需产品,将平衡片区市场,满足不同购房人群的需求。
广西唐美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大唐地产。据竞买代表人现场表示,地块将作为7月29日所拿地块——项目大唐盛世的一个组团,预计9月中旬举行动工仪式。据了解,大唐盛世是继龙岗大唐果、大唐世家之后,大唐地产再在龙岗布局的第三盘,项目将以住宅为主,同时配备商业配套。另根据大唐以往打造的项目来看,产品主要针对刚需购房人群,售价并不高端。
根据公告显示,玉象路以东的GC2015-134地块由450108100202GB00026、450108001211GB00031两幅地组成,出让面积共394.2185亩,出让起始价116万元/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建筑高度≤24米,预计将建酒店或商业街。
现场,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竞买代表人相对谨慎,表示**所拿地块会严格按照土地性质来**,其他不愿过多透露。从地块方位看,其于五象湖南面,若项目兴建酒店等住宿餐饮项目,将弥补周边空缺,推动片区旅游经济的发展。
南宁市2015年第七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23地块位于龙岗大道东侧,宗地号:450109100208GB00067;实际出让面积47529.68平方米(折合71.29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容积率为>3.0且≤4.0,建筑密度>20%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8%以内,其余为居住。
本项目须建设面积6864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安置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33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1056人;物业商铺(含公益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280平方米;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户型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4:3,安置物业的**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建设标准,机动车停车位433个。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31]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34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二、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8时00分至2015年9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123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八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134地块位于玉象路以东,该地块由450108100202GB00026、450108001211GB00031两宗地组成,实际出让总面积为262812.31平方米(折合394.2185亩)。该项目两宗地具体**设计条件如下:
450108100202GB00026宗地位于玉洞大道以北、玉象路以东,实际出让面积160134.90平方米(折合240.202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地块容积率>0.2且≤0.3,建筑密度>10%且≤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056]的规定执行。
450108001211GB00031宗地位于玉洞大道以南、玉象路以东,实际出让面积102677.41平方米(折合154.016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地块容积率>0.8且≤1.2,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046]的规定执行。
GC2015-134地块的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1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145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1.竞买人在竞买GC2015-134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同时,须按照140320.2797万元的价格受让该地块上现有的建(构)筑物,并应在竞得该地块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140320.2797万元的受让价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可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GC2015-134地块竞得人为建(构)筑物的持有人时,无需支付该地块上建(构)筑物转让费用140320.2797万元)。
四、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8时00分至2015年9月9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134地块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