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朋网编辑了解到,明日(7月15日),五象新区将以挂牌形式推出位于凤凰路以南、玉象路以西4幅地块,均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共421亩地,要求竞买人必须为2013年或2014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前50名或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综合实力榜前50强。如此高的门槛,非**房企不能入啊。
五象新区四幅出让地块档案
据了解,4幅地块背靠五象湖公园南端,若再添高端住宅项目,将极大丰富五象湖人居社区的氛围。目前地块周边已进驻了合景(合景·天汇广场均价7300元/㎡)、宝能(宝能·五象湖1号均价6500元/㎡)、绿地(绿地国际花都价格待定)、华润(华润二十四城均价6200元/㎡)、万科(万科魅力之城***6899元/㎡)等一线房企,品牌效应凸显,片区价值水涨船高,下一个抢滩五象的“大鳄”会是谁呢?敬请关注住朋网后续报道。
南宁市2015年第五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095地块位于凤凰路以南、玉象路以西, 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187,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66824.87平方米(折合100.23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为>25%且≤30%,绿地率≥35%。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其它**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67]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75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1.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评定为2013年或2014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前50名或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综合实力榜前50强(须提供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且须由五象新区经投局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
1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
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7月2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095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五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096地块位于凤凰路以南、玉象路以东, 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192,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79414.53平方米(折合119.12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为>25%且≤30%,绿地率≥35%。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66]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957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1.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评定为2013年或2014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前50名或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综合实力榜前50强(须提供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且须由五象新区经投局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
1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
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7月2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096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五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097地块位于凤凰路以南, 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191,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62826.63平方米(折合94.24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为>25%且≤30%,绿地率≥35%。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65]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295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1.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评定为2013年或2014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前50名或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综合实力榜前50强(须提供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且须由五象新区经投局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
1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
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7月2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097地块具**置
南宁市2015年第五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GC2015-098地块位于凤凰路以南, 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190,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71599.67平方米(折合107.4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为>25%且≤30%,绿地率≥35%。计容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4-164]的规定。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195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1.竞买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须被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联合评定为2013年或2014年中国房地产500强榜单前50名或中国房地产上市企业综合实力榜前50强(须提供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且须由五象新区经投局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
1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
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7月13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7月2日8时00分至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GC2015-098地块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