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反腐、征房地产税。法学博士程啸则认为,无论是反腐、征税,还是调控房地产市场,都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正的、*基本的功能,而只是不动产登记制度附属的或者说是派生的功能。
“如果将派生或从属的功能当作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功能、基本功能,就会扭曲整个不动产登记的规则与体系,使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正的功能无法发挥。”程啸指出。而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应该是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良好秩序。
其实,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好处很多:
**,便于切实维护所有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束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混乱状况。
第二,便于提高行政管理机关效率,保证物权状况的公开和明示,防止行政机关****,损害权利人的利益。
第三,便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物尽其用,定分止争。
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对老百姓的益处比较切实。因为登记后,盗卖房产的事件将几乎不可能,以往常见的房产纠纷,普遍是夫妻、子女在其他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房屋、一房多卖、偷税漏税等将能更好地避免。
除了能够保障居民财产权益外,政府还能借此掌握居民私人财产以防止个人不正常地拥有多套房产,即派生出“反腐”、“防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