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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楼市周报:上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2653套

来源:中原地产作者:admin2018-11-28 10:35反馈/举报

    摘要

    宏观经济:**统计局发布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指数比上年增长34.1%。其中**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5998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0.7%;第二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54253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6.6%;第三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69326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8.4%。第三产业“三新”经济增长迅速,增加值现价增速为17.0%,相当于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楼市政策:本周南宁房管局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文件提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管理服务收费,以及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及成立业主大会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改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土地市场供应:本周南宁市新增2宗土地,出让总面积为14.11万㎡。其中1宗商住用地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北侧,占地1.58万㎡;另1宗仓储用地位于吴圩镇友谊路北侧、明阳一级路西面。

    土地成交:本周南宁市土地市场无成交情况。

    商品房供应:.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10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4373套,面积28.54万㎡。其中南宁万达茂供应10.93万㎡办公用房居首位。

    商品房成交:商品房成交面积23.59万㎡,环比下降28%,住宅成交17.95万㎡,环比下降26%。

    一、宏观经济

    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试点取消银行外资限制等

    11月23日,为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将为自贸试验区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人力资源领域先行先试等。

    《通知》显示,编制下达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将考虑自贸试验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有关省(市)的用地计划;有关地方应优先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工程审批类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

    **统计局:2017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5.7%

    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核算方法》,经核算,2017年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129578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5.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为14.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9个百分点。

    分三次产业来看,**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5998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0.7%;第二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54253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6.6%;第三产业“三新”经济增加值为69326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8.4%。第三产业“三新”经济增长迅速,增加值现价增速为17.0%,相当于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统计局: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比上年增长34.1%

    采用定基指数方法,初步测算了2015~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据测算,2015~2017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123.5、156.7、210.1,分别比上年增长23.5%、26.9%和34.1%,呈逐年加速之势。

    广西统计局:2018年1-10月广西生产总值增速为7%

    二、楼市政策

    南宁房管局: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11月21日,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收费行为,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意见》中提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管理服务收费,以及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及成立业主大会之后的普通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房改房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宁房管局: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南宁房管局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18年11月20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实行网上自助打印及查询,备案结果启用二维码防伪标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专线网络、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南宁选房网及位于青秀区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三楼的自助机进行自助打印及查询。

    深圳:将出房地产市场监管新规,涉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等

    11月23日,深圳市**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对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资金监管等作出规定。

    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意见》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请预售前,项目资本金账户余额应当不低于项目资本金10%;房企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

    东莞:调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类上升117元/平米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东莞市进行了2018年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第二次调整。

    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18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将按园区、镇街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评定普通住房的标准,具体可划分为三类标准。

    **类价格标准为不高于22909元/平方米(之前为22792元/平方米),适用于莞城、塘厦、凤岗、南城、东城、大朗、松山湖、万江、厚街、寮步、虎门、沙田、大岭山、黄江、清溪、石排以上区域。

    第二类价格标准为不高于17293元/平方米(之前为17073元/平方米),适用于樟木头、茶山、洪梅、道滘、石龙、企石、石碣、常平、高埗、望牛墩、麻涌、横沥、东坑以上区域。

    第三类价格标准为不高于13936元/平方米(之前为14142元/平方米),适用于桥头、中堂、长安、谢岗以上区域。

    深圳:盐田棚改新政——拆旧建新方式为主,改造意愿双85%可申请

    11月16日,深圳盐田区发布了起草的棚改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细则中对于申报门槛、申请方式、适用范围等做出了详细解释。

    盐田区规定棚改主要采取拆旧建新的方式,由区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包括业主申请和街道办事处及中英街管理局依职权申请两种方式。

    申请棚户区改造的旧住宅区,应同时符合包括房屋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或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存在住房质量、消防、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用地面积不少于五千平方米三个条件。

    北京:拟取消建设用地**许可证,不再具独立存在意义

    11月21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城乡**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条例草案提出,取消建设用地**许可证。

    草案提到,北京市须建立健全全域管控、分层分级、多规合一的**编制体系,应在城市总体**的基础上编制分区**和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

    在巩固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草案指出,取消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意味着获得用地许可,建设用地**许可证已不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

    广州:自持商品房禁止销售,租赁合同不超20年

    11月21日,广州市住建委和市国规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持商品房不得销售转让、押金不得超房租2倍、租赁企业需在官方平台注册、村集体可与企业合作出租等事项。

    《通知》规定,自持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体申请登记,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及拆分抵押。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破产、合并重组、股权转让等特殊情形,自持租赁住房应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租赁住房必须继续用于租赁,并按租赁合同保持原有租赁关系。

    海南:计划优先发展健康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

    11月22日,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健康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沈晓明在会上指出要把健康产业作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先发展的产业,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沈晓明指出,在建设全岛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背景下,健康产业在海南产业布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海南支柱产业,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

    三、土地市场

    南宁土地市场供应

    本周南宁市新增2宗土地,出让总面积为14.11万㎡。其中1宗商住用地位于邕宁区龙华路北侧,占地1.58万㎡;另1宗仓储用地位于吴圩镇友谊路北侧、明阳一级路西面。

    地块位置:

    南宁土地市场成交

    本周南宁土地市场暂无成交情况。

    四、商品房供应

    1.新增预售项目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10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4373套,面积28.54万㎡。其中南宁万达茂供应10.93万㎡办公用房居首位。

    2.各项目新增预售情况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供应住宅13.86万㎡,商业0.39万㎡,办公10.93万㎡,车位3.36万㎡,其中住宅供应以华发新城供应3.59万㎡居首位。

    五、商品房成交

    1.商品房成交面积23.59万,环比下降28%,住宅成交17.95万,环比下降26%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2653套,成交面积23.59万㎡,环比下降28%。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1614套,面积成交17.95万㎡,环比下降26%;办公楼成交99套,面积1.15万㎡,环比增长83%;商业营业用房成交145套,面积0.91万㎡,环比增长18%。

    2、良庆区成交居首位,成交面积6.56万环比下降14%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良庆区成交商品房740套,面积6.56万㎡居首位。其次青秀区成交商品房489套,面积4.11万㎡。

    3.各区各物业类型商品房成交状况

    从商品房成交的区域分布来看,本周良庆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居首位,面积为4.58万㎡,其次是江南区成交3.56万㎡;办公用房以良庆区成交0.52万㎡为主;商业营业用房以良庆区为主,成交面积为0.43万㎡。

    4.二手房成交

    本周二手房成交519套,面积5.08万㎡,环比增长17.06%。其中青秀区成交212套居首位,面积约为2.38万㎡。

    5.商品住宅可售存量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11月26日,南宁市商品住宅可售存量为60957套,可售面积为677.76万㎡,环比下降1.4%。按近六个月的去化速度计算,目前存量的消化周期为6.08个月,与上周相比减少了0.02个月,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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