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迎来2月土地市场供应井喷的时刻,总共出让8幅商住用地。其中,兴宁区金桥路南北面和兴桂路北面四面均有地块出让,面积均超百亩。这次捆绑出让的地块被中海以24亿的成交价拿下。
根据土地出让公告,竞买人必须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凭兴宁区政府审核并出具审核认定的书面意见方可报名,须同时取得上述4宗地的竞买资格,不接受单宗地竞买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同时,竞得者要分摊区域配套36班小学的建设费用,承诺竞得土地后参与降桥坡1、2组城中村项目改造。
从地块周边来看,大嘉汇、金源城、盛天东郡、联发尚筑等品牌楼盘与之毗邻,未来开发后易与这些大盘形成连片,而从地块苛刻的要求来看,上市企业中海***拿地要求。
近两年,南宁旧改力度加大,兴宁区旧城改造引人瞩目。据悉,兴宁东沟岭三五七组团、降桥村城中村改造与金桥小区A地块项目、丹桥小区旧改项目、鸡村一二七八队、三六九队等旧改项目已与云南俊发、中海宏洋、招商局集团、荣和集团、保利集团等洽谈合作意向,有望在未来几年达成投资合作。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根据《南宁市2014年第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显示:
注:(一)GC2014-013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地块内须配建幼儿园1处,含9个班级,占地不少于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89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57)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3〕94号)的规定执行。
(二)GC2014-014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地块内须配建幼儿园1处,含18个班级,占地面积不少于64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58)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3〕95号)的规定执行。
(三)GC2014-015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地块内须配建幼儿园1处,含18个班级,占地不少于64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78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59)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3〕96号)的规定执行。
(四)GC2014-016地块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其余为城镇住宅。住宅商品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面积,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40%以上。地块内须配建幼儿园1处,含9个班级,占地不少于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890平方米。其他**设计要求按南宁市**局《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3-260)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3〕97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期出让的四幅地块所在区域须配套两所小学,配套的两所学校用地(不在出让范围内)应与出让用地统一进行设计和建设,两所配套小学的规模均为36班,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390平方米。各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地块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该两所小学的建设费用,各地块须分摊两所配套小学的建设费用分别为:GC2014-013地块为人民币3279.12万元;GC2014-014地块为人民币4246.32万元;GC2014-015地块为人民币4438.63万元;GC2014-016地块为人民币3305.92万元。各地块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180日内将各自须承担的分摊学校建设费用转账至兴宁区财政局账户,兴宁区政府作为业主负责小学建设。
(六)本期公开出让的四幅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承诺其竞得土地后参与降桥坡1、2组城中村项目改造。竞买成交后,各地块竞得人须向兴宁区政府分别交纳降桥坡1、2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到兴宁区政府指定账户。